明朝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,广东政区范围包括现广东省内区域、广西沿海一带及海南岛。1952年,钦廉专区划归广西,原属广西梧州的怀集划入广东。1955年,钦州专区重归广东。1965年,钦州专区再度划入广西。1987年撤销广东省唯一的自治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, 1988年海南行政区划出,另设海南省,形成现时的广东版图。

截至2023年12月31日,广东省现辖21个地级市,其中广州、深圳两市行政级别为副省级。全省合共有65个市辖区、20个县级市、34个县、3个自治县。

地级市:广州市(副省级市)、深圳市(副省级市)、韶关市、珠海市、汕头市、佛山市、江门市、湛江市、茂名市、肇庆市、惠州市、梅州市、汕尾市、河源市、阳江市、清远市、东莞市、中山市、潮州市、揭阳市、云浮市。

广东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:

一、广东省设立深圳市光明区

设立深圳市光明区,将深圳市宝安区的光明街道、公明街道、新湖街道、凤凰街道、玉塘街道、马田街道划归光明区管辖,以光明街道、公明街道、新湖街道、凤凰街道、玉塘街道、马田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光明区的行政区域,光明区人民政府驻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。(2018年调整)

二、广东省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

设立深圳市龙华区,将深圳市宝安区的龙华街道、大浪街道、民治街道、观湖街道、福城街道、观澜街道划归龙华区管辖,以龙华街道、大浪街道、民治街道、观湖街道、福城街道、观澜街道的行政区域为龙华区的行政区域,龙华区人民政府驻观澜街道广场沿河路1号。

设立深圳市坪山区,将深圳市龙岗区的坪山街道、坑梓街道划归坪山区管辖,以坪山街道、坑梓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坪山区的行政区域,坪山区人民政府驻坪山街道深汕公路333号。(2016年调整)

三、广东省肇庆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
撤销高要市,设立肇庆市高要区,以原高要市的行政区域为高要区的行政区域,高要区人民政府驻南岸街道府前大街25号。(2015年调整)